前段時間看到有個女孩在微博上發了一組照片說是自己的學長拍的關于軍校生的生活,圖片是拍的不錯,但是最后發現其實她的學長是個國防生,拍的是他們學校的國防生,跟她解釋了一番,她才明白國防生跟軍校生是不一樣的。想必分不清的人不止她一個,所以今天小編整理了一些資料來簡單介紹一下兩者的區別,如有不足,請多包涵。
軍校生
1、日常學習期間 (資料截止2010年)
軍校生本人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軍校學員供給制待遇。具體內容是,統一發放學員07式軍裝,軍銜佩帶07式學員肩章;按照軍校學員伙食灶標準供給,免交伙食費享受公費醫療,在校期間的全部學習費用由軍隊承擔;取得學籍的學員,從入學時間起計算軍齡。
每月發放津貼費,具體費用隨著時間的變化而改變:每人每月的標準為第一年600元、第二年700元、第三年800元、第四年900元、第五年1000元。每學年按學員標準報銷2次往返車(船)費。
在校期間,一邊學習理論、專業知識,一邊進行軍事訓練。節假日可以請假輪流外出。寒暑假期間可以離校回家(由于情況特殊,空軍航空大學的飛行學員只有一次寒假),學校報銷一次車費。
2、畢業后定職與授銜
軍校的分配原則為“計劃分配、揮需補充、面向基層、專業對口、合理使用”。學員到部隊后一般從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一般情況下,分配到基層部隊的被任命為現役軍官;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單位并從事教學、醫療、科研工作的,大部分被任命為文職干部。
初級指揮專業畢業的學員,專科畢業定正排職,授少尉軍銜,特別優秀的可授中尉軍銜;本科畢業定副連職,授中尉軍銜。工程技術專業的畢業學員,專科定為專業技術14級,授專業技術少尉軍銜,特別優秀的可授予專業技術中尉軍銜;本科定為專業技術13級,授專業技術中尉軍銜。工程技術專業的畢業學員,因工作需要,由組織決定調整到基層指揮崗位者,定職、授銜和確定職務薪津標準,與初級指揮院校畢業的學員相同。分配到文職干部崗位的,其技術等級的確定與專業技術軍官相同。
軍校畢業的學員,經培養院校批準,每年都可有少量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報考本校或其他軍校以及軍隊科研單位的研究生。一經錄取,在就讀研究生期間,即享受干部待遇。
3、軍校學歷問題
軍校教育作為國家高等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與地方高等院校的學制、學歷是一致的,即大學本科一般為4年,醫科類院校為5年,個別為7年;本科畢業生,一般授予學士學位;大學專科,學制為3年。
對于軍校畢業生的學歷,國家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都有明文規定,即軍校對具有學籍的學員,完成學業后,根據考試結果,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國家和軍隊都承認其學歷。
國防生
國防生是指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由軍隊依托地方普通高校從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含符合保送條件的保送生)招收的提前批次本科生和從在校大學生中選拔培養的后備軍(警)官。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完成規定的學業和軍政訓練任務并達到培養目標,取得畢業資格和相應學位后,按協議辦理入伍手續并任命為軍隊干部。
學生在校期間,按普通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和履行義務,包括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接受駐校后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的管理,并參加規定的軍政課程訓練。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國防獎學金是國家義務性獎學金,由學費、雜費和生活補助費等三部分構成,現為每人每年10000元,其中學費、雜費5000元,由軍隊按學年直接與學校結算,計入學生應繳納學費、雜費總額;生活補助費5000元,按月發給學生本人(標準為500元/月,7月、8月不發放)。軍隊按規定標準發放服裝。國防生在學制時間內完成規定的學業和軍政訓練任務并達到培養目標,畢業時,按協議辦理入伍手續并任命為軍隊干部,分配到全軍所屬部隊工作。
國防生畢業分配到軍隊后,本科定為副連職,授予中尉軍銜,其職級、軍銜、住房分配等,與同期畢業軍校學員相同。部隊鼓勵干部自學提高,或者按規定報考軍地高校研究生,到軍地院校或國外深造。
軍校生與國防生的主要區別
(1)身份待遇不同。
軍校學員經復查合格者,即取得學籍和軍籍,享受部隊供給制學員待遇,發放津貼費,學習和生活費用由軍隊承擔,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不辦理入伍手續,畢業后按照協議書定向分配到軍隊工作,在校期間可享受軍隊提供的國防獎學金。
(2)學習環境不同。
軍校生只能在軍校學習,而國防生可在錄取自己的高校(包括北大、清華等名校)學習。
(3)體檢要求不同。
國防生身體條件符合軍校非指揮類招生體檢要求即可,視力要求也比軍校生適當降低一些。
(4)管理方式不同。
軍校生接受完整的軍政訓練,由軍校直接管理;而國防生僅接受必要的軍政訓練課程,接受所在高校和軍隊駐校選培辦雙重管理。
報考軍校基本流程
1、報名
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5月開始至6月中旬結束。在每年的這段時間,各招生院校及有關部門均開始了適當的宣傳工作。符合軍隊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規定的地點報名,填報軍隊院校志愿。根據國家教育部和總政治部的文件規定,軍隊院校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工作,采取提前單獨錄取的辦法進行。因此,填報軍隊院校未被軍隊院校錄取者并不影響在其后進行的其他地方院校的錄取。
2、面試、政治思想考核
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其面試檢測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軍隊院校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一般由招生院校具體實施。對考生進行政治審查的標準,按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部關于征集公民服現役政治條件的規定執行。其中,報考軍隊機要院校(專業)的考生,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家教育部對招收機要人員的“政治思想品德條件”的規定執行。
3、體格檢查
報考軍隊院校的考生,在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合格的前提下,還必須參加軍隊招生單位統一組織的身體復檢。復檢必須在大軍區級單位招生辦公室或者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
4、文化科目考試
文化統一考試,按照國家教育委員會的規定執行。高中畢業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中學統一考試(即高考)。
5、錄取
軍隊院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基本內容是,在面試的基礎上,采取提前單獨錄取(又叫零批次錄取)的方式進行。招生院校應當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填發《錄取通知書》和《普通中學畢業生入軍隊院校批準書》。
6、報到
軍隊院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一般都對考生的報到提出詳細準確的要求。考生應仔細閱讀這些要求,并嚴格按照要求的內容執行。一般內容是,考生應按照規定的時間,攜帶黨、團組織關系接轉介紹信、生活必需品,自行前往被錄取的軍隊院校報到。
7、復查和復試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由院校進行政治、身體復查和軍事、文化復試。復查復試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淘汰。被淘汰的地方普通中學的考生,退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其檔案移交入學前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或原戶口所在地:無故遲到或請假逾期,時間超過一周者;徇私舞弊,違反招生規定者;軍政素質和身體素質不符合入學條件者;不服從專業分配,經教育無效者。
8、辦理入伍手續
新生入學3個月,經復查合格者,就可以取得學籍和軍籍了。由軍隊院校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成為所在院校的正式學員。所在院校發給《參軍證明書》,該證明書一式兩份,分別寄給考生原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和學員親屬,以此作為軍屬證明。取得學籍的學員,從入學時間起計算軍齡。
中國軍校
一、軍委(共2所)
國防大學-北京海淀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湖南長沙
二、總參(共19所)
南京陸軍指揮學院-江蘇南京
石家莊陸軍指揮學院-河北石家莊
解放軍理工大學-江蘇南京
信息工程大學-河南鄭州
陸軍軍官學院-安徽合肥
國際關系學院-江蘇南京
國防信息學院-湖北武漢
電子工程學院-安徽合肥
外國語學院-河南洛陽
防化學院-北京昌平
工程兵學院-江蘇徐州
防空兵學院-河南鄭州
裝甲兵學院-安徽蚌埠
陸軍航空兵學院-北京通州
特種作戰學院-廣東廣州
沈陽炮兵學院-遼寧沈陽
南京炮兵學院—江蘇南京
重慶通信學院-重慶沙坪壩
西安通信學院-陜西西安
三、總政(共3所)
南京政治學院-江蘇南京
西安政治學院-陜西西安
藝術學院-北京海淀
四、總后(共10所)
后勤學院-北京海淀
后勤工程學院-重慶沙坪壩
第二軍醫大學-上海楊浦
第三軍醫大學-重慶沙坪壩
第四軍醫大學-陜西西安
軍事經濟學院-湖北武漢
軍事交通學院-天津河東
鎮江船艇學院-江蘇鎮江
蚌埠汽車士官學校-安徽蚌埠
白求恩醫務士官學校—河北石家莊
五、總裝(共5所)
裝備學院—北京懷柔
裝甲兵技術學院-吉林長春
裝甲兵工程學院-北京豐臺
軍械工程學院-河北石家莊
武漢軍械士官學校—湖北武漢
六、海軍(共8所)
海軍指揮學院-江蘇南京
海軍工程大學-湖北武漢
海軍航空工程學院-山東煙臺
海軍大連艦艇學院-遼寧大連
海軍陸戰學院-廣東廣州
海軍潛艇學院-山東青島
海軍航空兵學院-遼寧葫蘆島
海軍蚌埠士官學校-安徽蚌埠
七、空軍(共11所)
空軍指揮學院-北京海淀
空軍工程大學-陜西西安
空軍航空大學-吉林長春
空軍勤務學院-江蘇徐州
空軍預警學院-湖北武漢
空降兵學院—廣西桂林
空軍第一航空學院-河南信陽
空軍哈爾濱飛行學院—黑龍江哈爾濱
空軍西安飛行學院-陜西西安
空軍石家莊飛行學院-河北石家莊
空軍大連通信士官學校-遼寧大連
八、二炮(共2所)
第二炮兵指揮學院—湖北武漢
第二炮兵工程大學—陜西西安
九、大軍區(共5所)
石家莊機械化步兵學院-河北石家莊
南昌陸軍學院-江西南昌
邊防學院-陜西西安
烏魯木齊民族干部學院-新疆烏魯木齊
昆明民族干部學院-云南昆明
十、武警(共14所)
武警指揮學院—天津河東
武警工程大學—陜西西安
武警警官學院—四川成都
武警政治學院—上海閘北
武警后勤學院—天津河東
武警特警學院—北京昌平
武警警種學院—北京昌平
武警沈陽指揮學院
武警北京指揮學院
武警福州指揮學院
武警廣州指揮學院
武警烏魯木齊指揮學院
武警石家莊士官學校
武警杭州士官學校
十一、公安現役(共8所)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河北廊坊
公安海警學院—浙江寧波
廣州邊防指揮學校
烏魯木齊邊防指揮學校
呼和浩特邊防指揮學校
昆明邊防士官學校
昆明消防指揮學校
南京消防士官學校
國防生高校
據不完全統計,全軍共成立后備軍官選培辦82個,簽約高校已達118所,他們分別是:
總參謀部(4所):
北京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南京大學 河南大學
總政治部(3所):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總后勤部(6所):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首都醫科大學 西安科技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西南大學
總裝備部(3所):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海軍(13所):
華中科技大學 西安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寧波大學 南昌大學 河海大學
河南科技大學 燕山大學 南華大學 江蘇科技大學 南昌航空大學 東華理工大學
空軍(18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 山東理工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湖南大學 長沙理工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春理工大學 長春工業大學 蘭州大學 蘭州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華大學 東南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沈陽工業大學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原沈陽航空工業學院)
第二炮兵(6所):
西北工業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哈爾濱理工大學 武漢科技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成都信息工程學院
沈陽軍區(7所):
東北大學 沈陽理工大學 吉林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黑龍江大學 長春工程學院
北京軍區(8所):
河北大學 河北科技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山西大學 中北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內蒙古大學 天津科技大學
蘭州軍區(6所):
西北大學 西安郵電大學 新疆大學 蘭州理工大學 寧夏大學 石河子大學
濟南軍區(6所):
山東大學 鄭州大學 河南理工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聊城大學 煙臺大學
南京軍區(11所):
同濟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南京郵電大學 浙江大學 廈門大學 集美大學 安徽大學
安徽理工大學 華東交通大學 井岡山大學
廣州軍區(9所):
武漢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華南理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廣東工業大學 中南大學 湘潭大學 廣西大學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成都軍區(6所):
四川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昆明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 貴州大學
武警部隊(13所):
中國人民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遼寧大學 復旦大學 華東政法大學 湖南師范大學 云南大學 中山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長安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北京林業大學 河海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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