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在我國統一
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
(1984年2月27日 國發〔1984〕28號)
一九五九年國務院發布《關于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確定米制為我國的基本計量制度以來,全國推廣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和廢除舊雜制的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為貫徹對外實行開放政策、對內搞活經濟的方針,適應我國國民經濟、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以及推進科學技術進步和擴大國際經濟、文化交流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在采用先進的國際單位制的基礎上,進一步統一我國的計量單位。經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日國務院第二十一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國家計量局 《關于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請示報告》、《全面推行我國法定計量單位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現發布命令如下:
一、我國的計量單位一律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附后)。
二、我國目前在人民生活中采用的市制計量單位,可以延續使用到一九九〇年,一九九〇年底以前要完成向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的過渡。農田土地面積計量單位的改革,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訂改革方案,另行公布。
三、計量單位的改革是一項涉及到各行各業和廣大人民群眾的事,各地區、各部門務必充分重視,制定積極穩妥的實施計劃,保證順利完成。
四、本命令責成國家計量局負責貫徹執行。
本命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過去頒布的有關規定,與本命令有抵觸的,以本命令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我國的法定計量單位(以下簡稱法定單位)包括:
(1)國際單位制的基本單位(見表1);
(2)國際單位制的輔助單位(見表2);
(3)國際單位制中具有專門名稱的導出單位(見表3);
(4)國家選定的非國際單位制單位(見表4);
(5)由以上單位構成的組合形式的單位;
(6)由詞頭和以上單位所構成的十進倍數和分數單位(詞頭見表5)。
法定單位的定義、使用方法等,由國家計量局另行規定。
表1 國際單位制的基本單位
量的名稱 | 單位名稱 | 單位符號 |
長 度 | 米 | m |
質 量 | 千克(公斤) | kg |
時 間 | 秒 | s |
電 流 | 安〔培〕 | A |
熱力學溫度 | 開〔爾文〕 | K |
物 質 的 量 | 摩〔爾〕 | Mol |
發 光 強 度 | 坎〔德拉〕 | cd |
表2 國際單位制的輔助單位
量的名稱 | 單位名稱 | 單位符號 |
平面角 | 弧 度 | rad |
立體角 | 球面度 | sr |
表3 國際單位制中具有專門名稱的導出單位
量的名稱 | 單位名稱 | 單位符號 | 其它表示式例 |
頻率 | 赫〔茲〕 | Hz | s-1 |
力;重力 | 牛〔頓〕 | N | kg·m/s2 |
壓力,壓強;應力 | 帕〔斯卡〕 | Pa | N/m2 |
能量;功;熱 | 焦〔耳〕 | J | N·m |
功率;輻射通量 | 瓦〔特〕 | W | J/s |
電荷量 | 庫〔侖〕 | C | A·s |
電位;電壓;電動勢 | 伏〔特〕 | V | W/A |
電容 | 法〔拉〕 | F | C/V |
電阻 | 歐〔姆〕 | Ω | V/A |
電導 | 西〔門子〕 | S | A/V |
磁通量 | 韋〔伯〕 | Wb | V·s |
磁通量密度,磁感應強度 | 特〔斯拉〕 | T | Wb/m2 |
電感 | 亨〔利〕 | H | Wb/A |
攝氏溫度 | 攝氏度 | ℃ | |
光通量 | 流〔明〕 | lm | cd·sr |
光照度 | 勒〔克斯〕 | lx | lm/m2 |
放射性活度 | 貝可〔勒爾〕 | Bq | s-1 |
吸收劑量 | 戈〔瑞〕 | Gy | J/kg |
劑量當量 | 希〔沃特〕 | Sv | J/kg |
表4 國家選定的非國際單位制單位
量的名稱 | 單位名稱 | 單位符號 | 換算關系和說明 |
時間 | 分 〔小〕時 天 (日) | min h d | 1min=60s 1h=60min=3600s 1d=24h=86400s |
平面角 | 〔角〕秒 〔角〕分 度 | (″) (') (°) | 1″=(π/648000)rad (π為圓周率) 1'=60″=(π/10800)rad 1°=60'=(π/180)rad |
旋轉速度 | 轉每分 | r/min | 1r/min=(1/60)s-1 |
長度 | 海里 | n mile | 1n mile=1852m (只用于航程) |
速度 | 節 | kn | 1kn=1n mile/h =(1852/3600)m/s (只用于航行) |
質量 | 噸 原子質量單位 | t u | 1t=103 kg 1u≈1.6605655×10-27 kg |
體積 | 升 | L,(l) | 1L=1dm3=10-3m3 |
能 | 電子伏 | eV | 1eV≈1.6021892×10-19J |
級差 | 分貝 | dB | |
線密度 | 特〔克斯〕 | tex | 1tex=1g/km |
表5 用于構成十進倍數和分數單位的詞頭
所表示的因數 | 詞頭名稱 | 詞頭符號 |
1018 | 艾〔可薩〕 | E |
1015 | 拍〔它〕 | P |
1012 | 太〔拉〕 | T |
109 | 吉〔咖〕 | G |
106 | 兆 | M |
103 | 千 | k |
102 | 百 | h |
101 | 十 | da |
10-1 | 分 | d |
10-2 | 厘 | c |
10-3 | 毫 | m |
10-6 | 微 | μ |
10-9 | 納〔諾〕 | n |
10-12 | 皮〔可〕 | p |
10-15 | 飛〔母托〕 | f |
10-18 | 阿〔托〕 | a |
注:1、周、月、年(年的符號為a),為一般常用時間單位。
2、〔 〕內的字,是在不致混淆的情況下,可以省略的字。
3、( )內的字為前者的同義語。
4、角度單位度分秒的符號不處于數字后時,用括弧。
5、升的符號中,小寫字母1為備用符號。
6、r為“轉”的符號。
7、人民生活和貿易中,質量習慣稱為重量。
8、公里為千米的俗稱,符號為km。
9、104稱為萬,108稱為億,1012稱為萬億,這類數詞的使用不受詞頭名稱的影響,但不應與詞頭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