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人,也就是現在的河南。生于1103年,卒于1141年,抗金名將,官至樞密副使,封武昌郡開國公。因不附和議,被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殘害致死。孝宗當時復官,謚號武穆。寧宗時追封為鄂王,理宗時改謚號為忠武。著有有《岳武穆集》。《全宋詞》中存錄其三首詞作。
岳飛《滿江紅》這首詞的創作背景,歷史上有多種說法。第一種說法是:岳飛30歲第一次北伐時,滿懷豪情,雄心壯志油然而生,故作此詞。第二種說法是:紹興六年,也就是1136年,岳飛第二次北伐,發現自己是孤軍深入,既無援兵,又無糧草,不得不撤回鄂州。這次北伐,岳飛壯志未酬,在鎮守鄂州邊關時,寫下了這首千古絕唱的名詞《滿江紅》。第三種說法是:《滿江紅》創作的大約時間,應該是在岳飛被害入獄的前夕。但是,我翻閱歷史文獻資料,認為第一種說法應該是對的。
紹興四年,即1134年秋天,岳飛第一次率領官兵北伐大獲全勝。八月下旬,宋朝皇帝萬分高興,擢升岳飛為清遠軍節度使。當旌節發到鄂州的時候,將士們歡欣鼓舞,一片歡騰。一天,雨住云散,江山清麗,岳飛憑欄遠望,豪情萬丈,感慨萬千,詠寫了這首詞。
《滿江紅 》
怒發沖冠,憑闌處、瀟瀟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壯志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
這首詞的大致意思是:作者怒發沖冠,獨自登高憑欄,陣陣風雨剛剛停歇。抬頭遠望天空一片高遠壯闊。禁不住仰天長嘯,一片報國之心充滿胸懷。三十多年的功名如同塵土一般,八千里路經過了多少風云變幻。男人應志在四方,為國建功立業,不要將大好的青春時光浪費消磨,否則,等年老時只有徒自悲切。國家靖康年間的奇恥大辱,切不能忘卻。作為國家臣子的怒恨,何時才能泯滅!我要駕上戰車,踏破賀蘭山缺。我滿懷壯志,發誓要喝盡敵人的鮮血,吃光敵人的肉。等我重新收復舊日山河的時候,再帶著捷報來報答祖國。
這首詞是一首氣壯山河、傳誦千古的名篇佳作。它充分表現了作者大無畏的英雄氣慨,洋溢著博大的愛國主義激情。
公元1136年,岳飛率大軍從襄陽出發,一直北上,陸陸續續收復了洛陽的一些州,大有一舉收復中原的氣勢,馬上就要直搗金國的老巢黃龍府了。但是,此時的宋高宗,聽信讒言,一心議和,命令岳飛立即班師回朝,岳飛不得已收兵回營。他痛感失去了滅金的大好時機,收回失地、洗雪靖康之恥的志向已然很難實現了,在悲憤中對天嚎啕大吼,又長吟了這首氣壯山河的《滿江紅》。
出生在北宋末年的岳飛,親眼目睹了國破家亡的景象,他年少從戎,以“精忠報國”、“還我山河”為己任,艱苦奮戰,為的是‘收復舊山河’,報效國家。這首詞,自始至終都充分表現了作者一種英雄氣概和愛國情懷。
作為后人,至今讀起來這首詞,都會使我們熱血沸騰,斗志昂揚。所以說,這首詞也是我們現在進行愛國主義思想教育的良好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