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小學生休學的規定
小學生休學是指小學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暫停學習,進行醫療治療或休息的管理方式。近年來,隨著學生數量的不斷增加和學業壓力的增大,小學生休學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為了保護小學生的權益,教育部制定了關于小學生休學的規定,具體如下:
一、休學時間
小學生休學時間為一年。學生在學期中途因身體原因需要休息的,可以在學期內申請休學,并在學期結束后恢復健康后重新報名參加學習。休學時間一般最長不超過兩個學期。
二、休學申請
小學生休學申請應向所在學校提出,學校應當認真審核學生的情況,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批準休學申請。學生休學期間,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相關工作,保持與學校的聯系,便于學校及時了解學生的情況。
三、休學理由
小學生休學理由包括:突發疾病;重度殘疾;長期慢性病治療;家庭緊急情況等。休學理由必須真實,學校應當認真審核學生的理由,決定是否批準休學申請。
四、休學處理
小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當妥善安排學生的生活,幫助學生恢復健康。學生休學期間,不得降低其學業成績和評價標準,不得歧視其學習和生活。學校應當確保學生有足夠的學習時間,不得因為休學影響學生的正常教育教學。
五、休學程序
小學生休學程序如下:
1.小學生提出休學申請;
2.學校審核休學申請;
3.學校批準休學申請;
4.小學生休學;
5.學校監督休學期間學生的生活和學習。
教育部規定,小學生休學應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不得隨意增減休學時間,不得降低學業成績和評價標準,不得歧視休學學生。只有這樣,才能保護小學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小學生健康、快樂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