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教育局關于休學的文件
為更好地照顧學生的身心健康,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珠海教育局決定對部分學生實行休學政策。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學條件
1. 學生因身體原因或個人原因需要休息的。
2. 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規定,按時返校上課。
3. 學生必須保證在休學期間不參加任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二、休學時間
1. 學生可以根據個人情況選擇休學時間,一般建議學生在學期的中間進行休學,以便更好地調整身心狀態,重新融入課堂。
2. 學生休學時間累計不超過兩周。
三、休學流程
1. 學生需要向學校提交休學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 學校會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核,并在一定時間內告知學生是否批準休學。
3. 學生需要按照學校規定按時返校上課,并在休學期間繼續完成學業。
四、其他事項
1. 學生休學期間,學校將對休學學生進行跟蹤管理,確保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2. 學生休學期間需要遵守學校的規定,按時返校上課,不得參加任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
珠海教育局希望所有學生都能夠認真考慮自己的身心健康,做出明智的選擇。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以向學校或教育局咨詢。
特此通知。
珠海教育局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