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成年人都有自己的思維,很反感被別人逼著做事情,寶寶也是一樣的,當他們長到兩歲左右的時候,他們的思維就已經發展到了一定的高度,往往喜歡遵從自己的意愿,不愿意聽父母的指揮,這時候大人如果強制性的將自己的意愿加給孩子,他們會非常的反感。
2歲左右的孩子往往會有這三種表現:
一、不聽勸阻
當寶寶到兩歲的時候,會進入人生中的第一個叛逆期,這個階段的寶寶很喜歡違背大人的意愿,你越讓他這么做,他偏要那么做,當你告訴寶寶這件事不能做,寶寶就會對這個事情產生好奇心,非得違背大人的意愿去嘗試。
二、霸道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逐漸開始有了物權意識,對人和東西都有著非常強烈的占有欲,在他們看來那些是屬于自己的東西,是不允許別人碰的,就算是自己平時不喜歡的玩具也是不允許別的小朋友來碰的。
三、喜歡說“不”
這個時候的寶寶已經初步具備了語言能力,他們已經懂得了餓通過語言來拒絕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你讓他睡覺,她會說“不”,讓他起床他會說“不”,言而總之你讓干什么,他都會拒絕你。
處理這種現象的方式:
一、講道理
對于兩歲寶寶的叛逆行為,寶媽盡可能的多跟孩子講道理,最好不要體罰孩子,孩子們的學習能力往往出乎大人的意料,如果寶媽經常用暴力的方式讓孩子妥協,他們也會慢慢地學會這些,長大后形成暴力傾向,并用此種方式解決問題。
二、給孩子自己選擇的權利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寶媽要學會自己放權,在一些事情上盡量讓孩子自己做選擇,不是每件事都幫他們做好決定,很多事情我們自然知道不能做,但是孩子不知道,如果寶媽只是告訴孩子不能做,會激發他們的好奇心,他們偏要做,只有讓他們做了之后,他們才深深地知道是對還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