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研究是關于青少年焦慮障礙,因此我做了很多與疑似焦慮障礙的青少年的診斷訪談。有時與青少年的訪談結束了,也會和家長聊幾句。家長問訪談的結果,我說“您的孩子是有社交焦慮障礙/廣泛性焦慮障礙,適合來參加我們這個專門為高焦慮的青少年設計的治療性團體”。
有的家長之前沒有心理健康的相關知識和求醫經驗,聽到“焦慮障礙”會嚇一跳,說:“這么嚴重啊,我們以為他就是叛逆。”青春期的叛逆是正常的發展表現,但是叛逆并不能解釋一切,區分孩子“正常發展中的叛逆”與“心理問題”對家長而言非常重要。
對于正常發展的叛逆,家長需要包容,允許孩子在適當的叛逆行為中發展出自主性;而對于孩子的心理問題,家長需要及時地幫助孩子,避免心理問題延續發展變得日趨嚴重。
一個“叛逆”的故事
我聽過一個非常悲傷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在青春期時因為一些創傷患上了抑郁癥,她非常難過,然而家里卻沒有誰能夠為她提供情感上的支持。
這在中國的家庭中是非常常見的,父母更多給孩子提供無微不至的物質關懷和生活起居的照顧,然而在情感上的支持卻非常匱乏。我為幾個母親提供過教養方式的咨商[1],她們在最初都不明白什么叫做“對孩子的情緒做回應”。
故事的主人公在情緒的困擾下,做了很多她的父母眼中的“叛逆行為”,比如夜不歸宿、離家出走、發生危險的性行為,她的父母非常生氣,每一次抓到她犯錯誤,就狠狠地揍一頓,關在家里禁足希望她悔改。那時,有人曾經建議她父母帶她去看心理醫生,她父母說:“她就是叛逆,管管就好了。”然而十年過去了,當年痛苦的小姑娘長大成人,痛苦卻并未離她而去,她依然生活在強烈的痛苦,以及,自責和自我厭惡中。當她終于鼓起勇氣找到心理治療師時,她說:“我恨我當年那么叛逆,恨我控制不了自己,我覺得對不起父母,他們含辛茹苦把我養大,我卻辜負了他們。而我現在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對父母的內疚非但并沒有挽救她,反而加劇了她的痛苦。她采取了很多次自殺行為,所幸的是沒有成功,她用了好幾年的時間做心理治療,才漸漸地平復了自己的痛苦。
她說她辜負了父母。可是,究竟是誰辜負了誰呢?
每一個孩子的起初都是無辜的。我們怎樣做父母,決定了我們會有怎樣的孩子。孩子的情緒問題,是父母教育失當的結果。盡管這世界上并沒有完美的父母,但是如果父母可以對自己的局限保持覺察,并誠心地想要去糾正自我的錯誤,那么很多親子關系都可以修復,絕大多數孩子的心理問題都可以得到預防。
青春期的孩子為什么叛逆?
在正常的心理發展中,青春期的孩子一定會經歷某些形式的“叛逆”,如果父母可以恰當地對待這些“叛逆”,孩子就會從“叛逆”中發展出獨立、自信的個性。很多青春期不被允許“叛逆”或者被父母鎮壓了“叛逆”的孩子,通常會比較沒自信,在決策上非常依賴于父母的判斷(比如高考報什么志愿完全沒有自己的想法),在成年后難以做出決定。
為什么在正常的發展中,青少年一定會經歷“叛逆”呢?
我們都知道,青春期的界定是十二三歲至十八九歲。當兒童進入青春期后,會有迅速的生理變化,個頭會躥得特別快,體重也會迅速增加,以及最重要的標志性的生理變化——生殖器官的日趨成熟(男孩的遺精和女孩的初潮)。生殖器官的變化會帶來性的覺醒和心理發展的巨大變化,因此精神分析學派也將青春期稱之為“生殖器期”。什么叫性的覺醒呢?就是他會開始格外留意異性(如果是同性性取向的話就會留意同性)[2],會對浪漫的戀愛關系產生強烈的憧憬。
這些變化會使青少年非常自然地更加注重自己在同伴眼中(尤其是異性)的形象,更加渴望獲得同伴的認可。因此,我們可以在青少年中觀察到他們比兒童更加注重自己的穿衣舉止,他們對他人的評價(尤其是同伴的評價)也更加在乎。但是,如果這種在乎走向一個極端的話,那也可能已經符合心理障礙的診斷標準了。比如有的孩子會在青春期變得非常在乎自己的衣著打扮,每天上學前都需要反復檢查半小時自己穿著是否得體,擔心如果自己穿著不得體的話會遭到同學們的嘲笑,這就已經有社交焦慮障礙的雛形了。
青少年的身心變化會帶來親子關系的巨大變化。很多家長想必會有深刻的體會,進入青春期后孩子就變得不聽話了,會和父母頂嘴,不再對父母的意見順從,有的事情上十分堅持己見,而且不再想告訴父母發生在學校里的事情。某種程度上來說,孩子變得“叛逆”符合青春期心理發展的需要。所謂“叛逆”,是“分離-個體化”進程在親子關系上的呈現。而“分離-個體化”是指個體在發展過程中,通過與照顧者在心理上的分離,從而發展出獨立意志,是每個人都要經歷的發展任務。沒有順利過渡“分離-個體化”發展任務的個體,會產生出各種各樣的心理問題,比如焦慮障礙中的分離焦慮障礙[3]就是其中之一,它表現為兒童青少年會因為害怕與照顧者的分離而無法離開家或獨立完成一些事情(兒童青少年可能表現為不想去上學、常在學校想家想得哭、難以適應學校的環境)。這樣的癥狀甚至可能一直持續到成年。
人生第一次的“叛逆期”發生在2-3歲的幼兒期。
父母可以觀察到,這個時期的寶寶開始有了自己的主張,不再像從前那樣完全依附于母親(或其他照顧者),他雖然還不能夠流利地進行語言表達,但是開始用很多肢體行動來反對照顧者的意愿。比如父母要求的事情他會對著干,或者進行一些看似沒有理由的攻擊和破壞行為。這些叛逆的行為正是孩子發展出自我獨立意識的重要指標,家長不宜在那個時期對孩子進行嚴厲打擊,而應該包容孩子適當的叛逆和攻擊性,不對孩子進行打擊報復(比如體罰和情緒懲罰),同時溫和地使用語言與孩子建立必要的規則,并且堅定(但非暴力)地執行這些規則[4]。
人生的第二個“叛逆期”就是青春期。
青春期是人生的暴風驟雨期,以青少年極其不穩定和難以預測的行為而著稱。安娜·弗洛伊德(1958)甚至寫道:“青春期的正常是通過不正常表現的(p.275)。”盡管并不是每個孩子在青春期都會有非常動蕩的情緒和離經叛道的行為,但如果一個孩子在青春期完全沒有叛逆的行為和想法,還是對父母百依百順的話,那很有可能這個少年已經有低自尊相關的心理問題。心理學家埃里克森提出“角色認同的同一性”是青春期非常重要的發展任務。同一性是指一種統一、穩定的自我認同,而自我認同是指一個人對“我是誰?我有什么價值?”的自我發問和回答[5]。自我認同如何,對人的畢生發展都非常重要。青春期是建立穩定自我認同的關鍵時期。“角色認同同一性”發展得不好的話,個體可能會產生強烈的自卑感,對自我價值充滿否定和懷疑。比如有的青少年在進入青春期后,覺得自己樣貌丑陋,缺乏吸引力,認為同伴會因為自己的長相而排斥自己。一些孩子可能會希望用學業上的成就來補償自己在相貌上的遺憾,而有些孩子則可能無法從其他方面獲得補償,因而陷入到無價值感的痛苦中。
怎樣區分“正常叛逆”和“心理問題”?
如果一句話來回答這個問題的話,答案非常簡單:社會功能沒有損害的就是“正常”,社會功能受到損害的就指明有“心理問題”。
那么,什么叫做社會功能呢?簡言之,就是一個人在生活的各個方面的功能水平如何。
臨床心理學領域談到社會功能時,通常會從上學/工作、人際關系、戀愛/家庭關系、性、休閑這些方面來評估一個人的社會功能如何。比如這個人是否能夠正常地上學/工作?是否有正常的人際關系?是否能夠建立浪漫的親密關系?對性的態度和行為如何?是否可以得到很好的休息?對于青少年而言,浪漫的親密關系和性還未成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則主要評估他的學業功能和人際功能是否異常。
通常來說,社會功能受到損害的,一般都表明有心理問題;但是反過來,情緒痛苦的人,可能還會保持著較好的社會功能,不過如果情緒痛苦一直持續的話,遲早會體現為社會功能的損害,哪怕這個人在其他人面前顯得社會功能比較好。比如說有的人十分擔憂自己不能一直保持優秀,對自我有著近乎嚴苛的標準,他的工作永遠都完成得很好,與同事們的關系也很好,在外人的眼中簡直就是完美的存在。但只有他自己明白,他幾乎不能夠去休息,所有的休息時間他都會被焦慮驅動著學習。長此以往他感到非常累,但是內在的焦慮卻不能允許他自己休息,這樣的內心沖突讓他感到十分痛苦,并造成了持久的睡眠上的問題(入睡困難、早醒)。
在焦慮障礙中,社會功能受損通常都是由焦慮所帶來的回避引起的,比如對于學業非常焦慮的青少年可能會回避更多地投入到學習中(例如不想去上學、不想寫作業),從而造成學業功能的損害;而對于人際關系感到焦慮的青少年可能會回避參與到人際活動中(例如在班里交不到朋友),或避免做需要自我展示的事情(害怕被老師或同學評價),從而造成人際功能的損害。
所以,要評估一個孩子是否處在正常的發展當中,還是正在經歷一些心理問題,需要去看這個孩子在與其年齡相應的社會功能方面的適應水平如何。青春期由于身心發展的巨大變化給生活適應帶來的影響,是很多精神障礙的首發時間,比如焦慮障礙、心境障礙(抑郁、雙相)、適應障礙、物質濫用等,家長和青少年都需要對此警惕。當察覺孩子有心理問題的苗頭出現時,家長最好能做到帶孩子去專業的臨床心理學工作者那里進行及時的評估和預防干預,避免小小的心理問題演變成精神障礙(關于青少年焦慮的科普知識,請查閱本人專欄內的其他相關文章[6])。
父母該怎么對待青少年的叛逆?
由于青少年在身體和認知上的發展都更加趨近成年人,他們對父母的逆反意識也會更加直接地通過言語和身體語言表達出來,更容易讓父母感覺到受到攻擊。有的父母難以接受孩子表達出來的攻擊性,會反過來用嚴厲的言辭(比如用道德觀來綁架孩子——如“不能和父母頂嘴”)甚或是暴力的行為(當孩子表達出不尊敬時對孩子施以軀體懲罰)來處理孩子的攻擊性,以實現維持自己“至高無上的權威”。父母這樣的處理手段,在潛意識層面上實際上是父母對孩子實施的“報復”,是非常不恰當的一種教育方式。足夠好的父母不會在親子關系中認為自我的權威不容侵犯,而會更加尊重孩子作為一個獨立個體的意識和愿望,包容孩子攻擊性的表達,并且做到不報復地回應孩子的消極情緒。
溫尼科特(1949)在他的論文《反移情的恨》中,就“父母不報復孩子”這一點舉過一個范例。他曾經領養過一個戰爭孤兒。
由于戰爭帶來的創傷的緣故,戰爭孤兒往往有著非常令人頭痛的行為問題,比如不服從管教、亂發脾氣等。溫尼科特領養的孤兒也不例外。溫尼科特常常要到警察局去接回這個常常離家出走,在外闖禍無數的孩子,他當然對此也感到生氣。他形容這個孩子在他家居住的那段時間,家里被搞得就像是地獄。當這個孩子在家里大鬧脾氣的時候,溫尼科特會限制他的行為(注意是限制,而在限制以外并沒有軀體懲罰),并把他帶到門廊外讓他安靜。直到這個孩子決定停止他的搗亂行為時,他會按某個與溫尼科特約定好的特別的門鈴,之后家里人就會開門讓他進來。每一次把他帶到門廊外,溫尼科特都會對這個孩子說:“你現在所做的這些事情會讓我恨你。”但他強調,在和孩子談的時候,既不要發怒(比如向孩子怒吼),也不要責備他(比如罵孩子沒有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