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帶孩子走親訪友或在外公開場合時,要對孩子平時好的行為多加口頭表揚,貼好正標簽,起到正強化的作用。讓孩子在潛意識中知道自已是個好孩子,好孩子是什么樣的,并以此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對孩子平時的一些錯誤和缺點,批評糾正的時候要單獨進行,公開場合不要宣揚孩子存在的一些不足。你以為是自己謙虛,實際上是對孩子自尊心的一種傷害,只能起負面作用。
2.父母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遇到困難的時候,一是找一些相關的書籍進行閱讀學習,從書中去尋找解決的思路和答案;二是請教身邊的家庭教育做得比較好的同事、鄰居或教育方面的專家、老師等,誠心請教學習,定會得到啟發。
3.家庭教育不是以說為主,而是以做為主。父母示范在先,孩子跟做在后。言傳身教,兩者都重要。但孩子幼小的時候是感性的,以形象思維為主,對觀念類的抽象知識不能深刻理解。身教的效果更為直接有效。
4.預設一些沒有危險性的小挫折,讓孩子經歷一些小失敗,然后調整心態,屢敗屢戰,重振斗志,爭取成功,也是一種必要的心理素質。
5.用好生活中的每個細節來教育孩子。比如碰到長輩、熟人要打招呼,上下樓梯靠右走,垃圾放進垃圾桶,飯前便后要洗手等等。教育無小事,事事是教育。生活處處有教育,父母要做有心人。
6.學到的新東西,馬上去用,多去實踐。比如,學會了說“再見”兩字,那每次在生活中和家人或朋友道別時都要讓孩子說一遍或幾遍,讓孩子在做的過程中間感受到學會新東西的樂趣,從而更加愿意學習新的東西,才能真正成長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