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中小學學生休學規定
休學是學生在完成義務教育后,為了調整身心狀態、緩解學業壓力、促進身心健康而采取的一種特殊措施。巴彥淖爾市中小學學生休學規定作為保護學生權益、保障身心健康的重要舉措,必須得到有效執行。本文將對巴彥淖爾市中小學學生休學規定進行詳細介紹。
一、休學條件
1. 學生必須完成義務教育,即小學6年、初中4年,且取得相應的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小學畢業證書和初中畢業證書。
2. 學生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
3. 學生必須心理健康,有良好的心態調節能力。
4. 學生必須滿足以上條件,才能申請休學。
二、休學程序
1. 學生需要向所在學校提出休學申請,學校會對申請進行審核。
2. 學校審核通過后,學生需要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門提交休學申請。
3. 教育行政部門會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核,并要求學生提供相關證明,如醫療機構證明、健康證明等。
4. 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后,學生可以休學。
三、休學期限
1. 學生休學期限為一年,一年之后需要再次提出休學申請。
2. 休學期限必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四、休學期間管理
1. 學生休學期間,需要由所在學校進行管理,保證學生身心健康。
2. 學生休學期間,需要遵守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不得影響學習進度。
3. 學生休學期間,需要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育活動。
五、休學費用
1. 學生休學期間,需要向所在學校支付一定的學費和雜費。
2. 學生休學期間,需要向教育行政部門支付一定的休學費用。
六、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