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學籍管理辦法自動休學
陜西省學籍管理辦法
為加強學生學籍管理,保障學生受教育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陜西省制定了《陜西省學籍管理辦法》。該辦法于2017年11月15日陜西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陜西省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學生有權根據本人意愿申請休學。休學時間一般最長不超過兩年,具體休學時間由學生所在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休學期間,學生不得中斷學習,不得從事與學業無關的活動,也不得泄露個人信息。
休學申請流程如下:
1.學生本人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陜西省學籍休學申請表》。
2.所在學校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將獲得休學批準書。
3.休學批準書生效后,學生應根據學校安排,按時離校,不得影響正常學習。
4.學生在離校前應妥善保管好休學批準書和休學期間的所有相關資料,以備以備學校和有關部門查核。
休學期間,學生不得中斷學習,也不得從事與學業無關的活動。同時,學生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維護自身權益。如因違反相關規定,導致學籍記錄受損,學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陜西省學籍管理辦法的出臺,為加強學生學籍管理,保障學生受教育權益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據。同時,也為學生申請休學提供了明確的流程和規定,讓學生能夠更好地掌握自己的學習情況,做出最適合自己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