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學生休學管理規定
一、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重慶市內各類學校的學生休學。
二、休學申請
1.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向學校提出休學申請。休學申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所在學校、休學時間、聯系方式等信息;
(2)申請人所提出的休學理由;
(3)學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學校應當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核,并通知申請人辦理休學手續。休學申請審核不合格或者申請人未提出休學申請的,學校不得批準休學。
三、休學期限
1.休學期限一般最長為一年。
2.休學期限內,學生應當按時返校上課,并按照學校規定完成學業。
3.休學期限到期后,學生應當及時向學校辦理休學手續,辦理休學手續后不得再次提出休學申請。
四、休學費用
1.休學期間,學生應當按時繳納學費、雜費等費用。
2.學校應當設立休學費用繳納賬戶,學生可以在學校財務部門繳納費用。
五、其他規定
1.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當關心和支持學生的生活,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服務。
2.學生休學期間,不得違反學校規定,不得從事與學業無關的活動。
3.學生休學期間,如遇到困難,可以向學校尋求幫助。
重慶市學生休學管理規定
以上就是重慶市學生休學管理規定的內容,希望對學生們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