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教育廳休學規定
陜西省教育廳關于休學的規定如下:
一、休學概述
休學是指學生由于某種原因,需要暫停學業,進行一定時期的休息、調整、治療或參加其他社會活動的行為。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在監護人或老師的指導下,申請休學。休學時間一般最長為兩年,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
二、休學申請
休學申請一般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提出。學校應嚴格按照規定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休學。休學申請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等信息;
2.申請人申請休學的原因和理由;
3.申請人所在學校對休學申請的審查意見。
三、休學管理
休學期間,學生應遵守學校相關規定,按時返校上課,不得干擾學校教學秩序。學校應加強對休學生的管理,確保其不影響學業和身心健康。
四、休學處理
1.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做好學生的安撫工作,幫助其緩解情緒,避免影響學業。
2.學生休學結束后,應及時返校上課,不得逾期。
3.學生休學期間如出現緊急情況,應及時向學校報告,學校應根據情況給予適當幫助。
陜西省教育廳希望各學校認真執行休學規定,為學生的學業和身心健康保駕護航。同時,也歡迎社會各界對休學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