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省因病休學政策文件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和安徽省委、省政府關于完善休學政策的精神,促進高等教育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安徽省教育改革和發展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25年安徽省因病休學政策文件發布如下:
一、休學申請
1.申請對象:符合下列條件的師生及其家屬,可以申請因病休學:
(1)突發疾病需要住院治療,病情穩定后需要繼續學習或者完成學業的;
(2)因器官功能衰竭或者植物人需要長期護理,病情穩定后需要繼續學習或者完成學業的;
(3)符合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要求,需要繼續攻讀博士學位的;
(4)符合碩士、學士學位要求,需要繼續攻讀碩士學位或者完成學業的;
(5)其他符合休學條件的師生及其家屬。
2.申請程序:
(1)申請人需要填寫《安徽省因病休學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2)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疾病診斷證明、醫療證明等;
(3)申請人的學歷證明、健康狀況證明、學業成績證明等;
(4)申請人與學校之間的協議或者合同等。
(2)學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給予休學申請批準。
3.休學期限:
(1)休學期限根據病情和病情穩定情況確定,最長不超過兩年。
(2)申請人在休學期間需要繼續接受治療或者完成學業的,可以向學校申請復課,學校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作出安排。
二、病假工資
1.病假工資:
(1)申請人在享受病假期間,學校應為其發放病假工資,標準按所在城市或縣(市)最低生活費用標準發放。
(2)病假工資應包括醫療保險費和病假期間的工資。
2.病假待遇:
(1)申請人在享受病假期間,學校應保證其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包括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金等。
(2)申請人在享受病假期間,學校應保證其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
三、病假證明
1.病假證明:
(1)申請人應提交醫療機構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
(2)學校應加強對申請人提交的病假證明的審核,確保病假證明真實有效。
2.病假證明格式:
(1)《安徽省因病休學申請表》應包含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聯系方式、病情、休學期限、醫療單位、診斷結果、醫療證明等內容;
(2)病假證明應包含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聯系方式、休學期限、醫療單位、診斷結果、醫療證明等內容。
四、其他
1.休學期間,申請人需要繼續接受治療或者完成學業的,可以向學校申請復課,學校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作出安排。
2.學校應加強對休學人員和病假人員的監管,確保其身心健康和安全。
以上為2025年安徽省因病休學政策文件,請師生及其家屬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因病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