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小學休學規定文件
為了規范云南省小學休學管理工作,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云南省義務教育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我部制定了《云南省小學休學規定文件》。
一、休學概述
休學是指學生因身體或心理原因,需要暫停學業,進行醫療治療或休息的管理方式。云南省小學休學管理工作按照“尊重學生意愿,保障學生權益”的原則,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制定了一系列規定,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二、休學條件
1. 學生需要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者有心理困擾,需要進行醫療治療或心理咨詢的;
2. 學生需要參加教育教學活動,但身體或心理原因無法勝任的;
3. 學生需要接受的特殊教育,但無法適應學校教育教學要求的。
三、休學流程
1. 學生需要向所在學校提出休學申請,填寫《云南省小學學生休學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 學校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向學生所在院系提出休學意見;
3. 院系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向學校提出休學意見;
4. 學校對休學申請進行審批,符合條件的,為學生提供休學證明。
四、休學時間
休學時間一般為一年,學生可以在休學期間內繼續參加教育教學活動,也可以根據學生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休學時間結束后,學生需要回校繼續學習。
五、其他規定
1. 學生休學期間,需要遵守學校規定,保持身心健康,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2. 學校應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確保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3. 學生休學期間,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管理工作,做好學生監護工作。
云南省小學休學規定文件旨在規范小學休學管理工作,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提高教育教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