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階段的教育屬于義務教育階段。一般來說,學生只要能按時正常到校上課,沒有因違反學校紀律而受到學校的處分,報名并參加中考,中考成績合格,學生就能拿到初中畢業證。
但是,如果存在諸如下列情況一般是拿不到畢業證的。比如,中考中有四門以上科目不及格,經學校補課仍然不及格的;在校期間受到過記過及以上處分,畢業時未撤消處分的;學生的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等級為D等級。
對很多老師來說,在對一些特殊學生的教育管理中,畢業證可謂是老師手上最后的法寶。因為,學生即使上不了高中,初中畢業證在今后對他還是有一定作用的,而且拿不到初中畢業證回家對父母也不好交待。當一些學生屢屢違反紀律或不認真學習時,老師常會拿畢業證這個“法寶”來鎮住他們,有時還是有一定作用的。
然而現實中,一些學校為了避免在畢業時和學生以及家長產生矛盾,所有學生最后都能拿到畢業證。比如有的學生初三一年幾乎沒有來學校上過學,只是中考報名時來報了名,中考時也沒參加考試,最后也拿到了畢業證。還有一些受處分的學生,在處分后表現也很差,但是還是在中考前給他撤銷處分,準予畢業。
一些初三畢業班老師經常對學校領導說,你們最后一定要把好畢業證發放這道關,如果失去畢業證這個“法寶”,對一些特殊學生,老師就真的沒辦法管了。
老師們,你的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