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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喜馬拉雅的小伙伴大家好, 我是您的老朋友——藏史德云社的老布。
上一期聊了“吐蕃”的“蕃”,究竟是應該讀“bo”,還是讀“fan”。
說實話,我自己都不知道講清楚沒有,不過對我們這些愛好者來說,您知道這個詞的讀音,一直都有爭議也就行了。
但上期的另一個內容,關于哪段歷史算王朝,哪段歷史算王國,這點倒是已經有定論了。
今天咱們再接著聊西藏其他歷史稱謂之前,還要在聊幾句吐蕃。
上期咱們說過,“吐蕃”是唐朝人對松贊干布創建的政權的代稱,那是不是唐朝滅亡了,吐蕃這個詞就不用了呢?
當然不是!
如果您翻開宋朝的歷史地圖,青藏高原這塊區域上赫然標注著四個大字“吐蕃諸部”。
也就是說,在宋朝人的概念里,“吐蕃”不再是一個政權的代稱,而是成了一個地域名詞。指代那個曾經被吐蕃王朝占領的地方,以及這個地方上生活的族群。
網上有個黑唐朝的理論認為,“唐朝打不過吐蕃,而宋朝把吐蕃給滅了”,推導出的結果是“唐軍的戰斗力,不如宋軍!”
說這個理論的人,屬于典型的對西藏歷史無知。
因為,唐朝時的“吐蕃”和宋朝時的“吐蕃”,根本就不是一個概念。
那個被宋朝滅掉的“吐蕃”,不過是吐蕃王朝崩潰后,創立的一系列小割據政權之一。準確的說,就是建都西寧的唃廝啰政權。
熟悉地理的朋友們都知道,西寧處于湟水谷地的西部,平均海拔2000米左右,是青海省最重要的糧食產區。
也就是說,北宋滅掉的這個“吐蕃”,是個中高海拔地區的農業政權,跟西藏高原上的吐蕃,根本沒有可比性。
說完了吐蕃,咱們來說說西藏的其他歷史稱謂,現在西藏自治區簡稱為“藏”。所以當您提到“藏”的時候,腦子里浮現的是整個西藏自治區122萬平方公里的區域。但在綿長的歷史進程中,“藏”所指代的區域,有個從小到大的變化過程。
“藏”這個詞,在藏語中出現的很早,我們前面在講囊日倫贊時曾提到,在他滅亡森波之前,“藏蕃”小邦的大臣瓊保·邦色,砍了自己國王馬爾門腦袋來投。囊日倫贊豪爽的,將“藏蕃”小邦兩萬戶屬民賜給了瓊保·邦色。
在敦煌文獻的《贊普傳記》里,將“藏蕃”解釋為“既是地理概念,又是行政區域概念”。[1]
也就是說,“藏”泛指今天日喀則所轄的廣闊地區,也就是后藏地區,“蕃”為有水渠灌溉的農業地區。
從這些文獻上的記載可以看出,在松贊干布一統高原之前,“藏”、“蕃”和“藏蕃”的稱謂,就已經長期存在了。
等到松贊干布一統西藏之后,為加強管理重新劃分了行政區劃,將居于各地的零散部落,以地域為單元分成了“四茹”。
據藏文《五部遺教》記載,吐蕃全境共劃分為四個茹:藏茹(茹拉)、約茹、衛茹、葉茹。(“茹”在藏語里有“翼”或“部”的意思。)[2]
其中,“伍茹”、“約茹”是以拉薩為中心,大體上相當于“衛”的地區,而“藏茹”、“葉茹”以日喀則為中心,大體上相當于“藏”的地區。
這次重大行政變革的結果是,“衛藏四茹”的歷史稱謂被保留了下來。
在這里,我解釋一下“衛藏”這個組合詞的意思。
在藏語里“衛”有“中部、中心”的意思,這個詞的含義很清晰,不存在什么爭議。
那么“藏”是什么意思呢?
一般來說,“藏”指的是年楚河流域的地區,也就是今天的日喀則地區,這地方的人也常常被稱呼為“藏巴”。
我們都知道,四川藏區的人被稱為“康巴”。
“康巴”的意思是“康區的人”,那“藏巴”也就是“藏地的人”的意思。
不過,根敦群培先生在《白史》里,把“藏”的含義又往前延伸了一下,他寫道:“衛藏的衛指地之中央,江河稱藏布,居住在江河流域之部落稱為藏巴。一般“藏”指溝頭或者重要之地,如溝頭和溝尾合稱為藏達,神廟之內殿叫藏康,供獻給貴客(可能指宗教領袖)的屬民稱藏德。”
這樣的話,“藏”就不完全是地理名詞了,它和“衛”一樣,也有了形容詞的含義,所以“衛藏”合起來,就是藏族人認為的“心腹之地”。[3]
需要注意的是,“衛藏四茹”的轄區僅僅涵蓋了吐蕃政權最核心的區域,阿里并不在四茹的范圍內,而是另有一茹。藏東的昌都和波密,也不在四茹之內。
吐蕃王朝崩潰后,末代贊普朗達瑪的二子各自建立政權擁立,展開了血腥的攻伐。他們各自占據的區域分別是拉薩河谷和雅礱河谷,恰好分屬“伍茹”、“約茹”兩地,故此這場王位之爭,也稱“伍約之爭”。
這兩位王子的權利游戲,不過是吐蕃王朝崩潰的前奏,很快一場席卷全藏的屬民暴動,如草原烈火般蔓延開來。
在屬民暴動的打擊下,那個曾經輝煌豪勁的吐蕃王朝,碎裂成了無數碎塊,這就是北宋人口中“吐蕃諸部”的由來。
這時候的吐蕃,已不在一個政權的統治之下,而是分屬于無數地方勢力,這種細碎的割據狀態,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西藏教派的出現和發展。
西藏歷史上的這種割據時代,足足持續了四百年之久,下一個完成一統任務的政權,來自于從蒙古高原崛起的蒙古人。
標志性的事件就是,發生于公元1247年的“涼州會盟”。
關于地理稱謂的演進,有一點我們要心里清楚。
地名稱謂的變化,不是個涇渭分明的狀態,不是改朝換代后,立刻便從一個稱謂,跳到另一個稱謂,而是有一個互相混用的過程。
所以,元朝將西藏收入版圖之后,曾有一個“吐蕃”與“烏斯藏”混用的時期。
但此時“吐蕃”的含義,已不是特指今西藏地區,而是泛指包括青海、甘肅、川西北在內,有吐蕃人聚居的廣大地區。
例如,元朝設置的“吐蕃等處宣慰司”(朵思麻宣慰司)和“吐蕃等路宣慰司”(朵甘思宣慰司),管轄的分別是青海﹑甘肅、四川阿壩、四川甘孜和西藏昌都等地。
而管理“衛藏四茹”的,則是1280年(至元十七年)設置的“烏思藏宣慰司”。而后又在1292年,將衛藏與阿里并行管理,設置了“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司都元帥府”。
(這名字實在是太長了,也不知道蒙古人是怎么一口氣,把它念出來的。)
這個巨長無比的名字里,“烏思藏”其實就是“衛藏”,藏語中“衛”的讀音即為“烏思”。
“納里速”是“阿里”的蒙文讀法,“古魯孫”意為“三圍”(三廓)。[4]
“烏思”、“藏”、“納里速”三地相加,才有“三路宣慰司”之名。
可見,蒙元統治者對衛藏阿里的區別,有很清晰的認識。
我們要注意一點,“朵思麻”、“朵甘思”這兩個詞也不是蒙古人創造的,而是來源于古藏語的讀音。
四川大學的石碩老師,在論文里寫到敦煌文獻里就已經有了“多思麻”和“朵甘思”這兩個詞,只不過有的學者將“多思麻”翻譯為“多麥”。[5]
然后他列舉的敦煌文獻的證據,來說明當時吐蕃人筆下的“多麥”和“朵甘思”就是對東部藏區的泛稱。但由于敦煌文獻記載的比較粗略,我們沒辦法明確分辨出兩個地名所指的區域。
所幸,元朝政府沿用了這兩個古代稱謂,分別劃分了兩個宣慰司。通過對兩個宣慰司轄區的分析,我們發現“多思麻”和“朵甘思”的管轄區,基本與今天“安多”和“康巴”兩大藏區相吻合。
“朵思麻宣慰司”的管轄范圍大體是今青海黃河以南、黃河源以東的地區,以及今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西部、四川阿壩州的北部,也就是今天安多藏區大部分。
“朵甘思宣慰司”的管轄地域則包含今西藏昌都、那曲地區的東部(也就是丁青縣、洛隆縣、比如縣一帶)、青海的玉樹地區和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一帶,大體是今康區的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烏斯藏”、“多思麻”和“朵甘思”是元朝政府下轄的三個互不隸屬的行政管理單元,所以跑到山那邊的那位佛爺說,“藏人對藏區實施過長期的管理”,屬于明顯的偷換概念。
但有一點要注意,元朝人沿用了“多思麻”和“朵甘思”的稱謂,不代表沿用了地域范圍,兩個宣慰司的轄區是元朝人劃分的,不等于敦煌文獻了所指的范圍。
理論上說,敦煌文獻的所指地域,應該大于元朝人的行政劃分。
元朝人對這三個行政區的劃分,最直接的結果就是形成了,我們今天熟知的“法域衛藏、人域康巴、馬域安多”的概念。
在藏文史料《漢藏史集》里記載,八思巴在給忽必烈灌頂后,忽必烈將三“卻喀”供奉給了上師。
“卻喀”在藏語中有兩種意思:
一是指發祥地、流行區;
另外是指區、群、部的意思。
在說到三“卻喀”的時候,《漢藏史集》分別在三個區域前面加上了“法、人、馬”的裝飾詞。[6]
關于三大藏區的定義,可能之前就有了歸納總結,但這本成書于明代中葉(1434年)的藏文史料,是目前我們能找到的最早的文獻記載。
以后如果有人問您,為啥康區被稱為“人域”,您就可以告訴他,這是古代藏族的歸納總結,最早見于藏文史料《漢藏史集》,是不是馬上就有了一種非常高大上的趕腳?!
這就是聽老布節目的好處,老布講的很多內容都是裝X神器,到時候拿出來一招呼,馬上就能收割一波妹紙們敬仰的目光。
當然啦,您得先記住才行。別人家問您,您說:“你等會,我先聽聽老布是咋講的來著!”
這就露怯了!
您要這么整,就是老布收割妹紙們的敬仰了!
等元朝被朱重八攆到草原上放馬之后,明朝把“烏思藏”的稱謂一直沿用了下來。
首先在洪武二年,朱元璋發了《渝土蕃詔》,表明將接替元朝行使在烏斯藏、朵甘等地的管理權,詔諭蒙古官員和藏族勢力來降。隨后就在河州衛(甘肅省臨夏市)。這個衛所的設立,相當于元朝初期設立的吐蕃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
然后朱元璋又分別設了“朵甘衛”和“烏斯藏衛”,分別管理多康藏區和西藏地方。
在明朝史料里,經常可以見到“烏斯藏大寶法王”如何如何的記載,可見“烏斯藏”在明朝是西藏的官方稱謂。
但在民間,“前后藏”的說法,已經出現。
如藏文史料《紅史》、《青史》中皆有“前藏”、“后藏”的稱呼方式使用。
所以,明朝實際上是“烏斯藏”與“前后藏”混用。
清朝入主中原后,不再使用“烏斯藏”,卻將“衛藏”一詞重新拾起。
這一時期的史料中,是“衛藏”與“前后藏”混用。
例如,《衛藏通志》中有如下描述:“今以布達拉為前藏,札什倫布為后藏,統稱為衛藏。前后藏之間,以崗巴拉山為界,以西為后藏,以東為前藏。”
其實,除“衛藏”外,清朝初期對西藏還有另外兩個稱呼——“圖伯特”和“唐古忒”。
這兩個稱呼方式,都由蒙古人而來。
蒙古人在西征的時候,可能是從西域人的口中,接觸到了“圖伯特”,然后就用這個音來指代了西藏。
有人認為“圖伯特”是漢語“吐蕃”的蒙語轉音,我個人覺得沒有從西域語言轉音的可能性大。
而“唐古忒”的由來更有意思,蒙古人將西夏人稱為“唐古忒”,滿族初入關內時,以為西夏人與西藏人是一個族群,所以把西藏也叫作“唐古忒”。
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年羹堯在針對青海的奏折中說:“青海、巴爾喀木、藏、衛,為唐古忒四大部落”。
你看,年大將軍將整個藏族都稱為了“唐古忒”。
“西藏”成為一個官方正式稱謂,也是自清朝開始。
寫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的“御制平定西藏碑”,就用了西藏一詞。
但直到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設置了駐藏大臣,“西藏”才成了法定的正式名稱。
不過即便如此,“西藏”、“圖伯特”和“唐古忒”依舊在混用,直到嘉慶以后,才統一使用“西藏”一詞。
《大清一統志》是清朝官修地理總志,對各省的山川地理、人文風俗、古跡關隘都有詳細介紹,其中便有西藏專篇。
其實,“西”作為方位名詞,很早就與藏地發生了聯系。
宋代將西藏地區稱為“西蕃”,元代也有“西蕃”稱呼出現。
到了明朝,甚至還設了“西番館”專門進行語言翻譯。
宗喀巴大師在給朱棣的信中,落款為“鼠年(永樂六年,公元1408年)六月十九日,自西藏中部上書”。
《明實錄》中也有,“蓋許之建寺,則西藏一路,往來自繇,聽之奉佛”。
所以,西藏這個詞明朝開始就有人使用了,只不過很少用于正式場合,直到清代才正式成為官方用語。
好啦,到這里為止,我們用了三集的漫長篇幅,講了從“吐蕃”到西藏的各種稱謂變化。
不過,你們別以為這期就要結束了,咱還得聊聊西藏的另一個稱呼,就是英語里西藏的稱謂——“Tibet”。
在上一期咱們講過,阿拉伯商人在中國溜達了一圈之后,回去后寫了一本名叫《東方旅行記》的書,現在西藏的英文Tibet,就是從阿拉伯文的讀音轉過去的。
這個英文詞的音是怎么轉的沒有爭議,但它指代的范圍卻要注意一下。
Tibet可以用來指西藏,這沒問題,也可以在后面加上an,指代西藏人,這也沒問題。
但這個詞不能用來代替西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有自己的英文簡寫——TAR。如果你們寫文章說西藏.自治區,一定要用TAR,而不是Tibet。
因為在英語的語境里,是不分衛藏、康巴和安多的,統統打包叫做Tibet。所以如果有個外國人跟您說他去過西藏,您還得再問問到底去的是哪兒,未必是您理解的那個西藏。
好啦,這期又長又亂的內容,講到這兒就算是講完啦,下期咱們真的要開始講松贊干布的吐蕃王朝了,別讓這位大神等著急了,在弄個雷劈我。
參考書目:
[1]、《舊唐書·吐蕃傳》_劉昫(后晉);
[2]、《吐蕃史稿》_才讓;
“如”的劃分,藏文史書中的記載不盡相同,《五部遺教》載吐蕃分四個“如”,每個“如”又分為上下兩個“分如”,共八個“分如”;《賢者喜宴》載有五個“如”。
(1)“衛如”其管轄地區是拉薩河流域,以小昭寺為中心,東到沃卡秀巴本頓,南至瑪拉山脈,西至休尼木,衛如又稱為中心如。有八個千戶,即島岱、岱村、卷巴、支村、球村、章村、吉堆、吉梅,加葉熱千戶和東側禁衛軍,共十個千戶。
(2)約如,“左翼”之意,在衛如的南面,以雅隆昌珠為中心,東至工域哲那,南至夏樓達果,西至喀若崗孜,北至瑪拉山脈,相當于今天西藏山南地區,再加林芝地區的部分地方。有十個千戶,分另為雅隆、秦隆、塔波、尼牙聶、洛若小千戶、雅村、玉邦、聶、洛扎、北側禁衛軍。
(3)葉如,“右翼”之意,以香地雄巴園為中心,東到扎地朗瑪古爾普,南至聶拉那牙堡那,西至杰瑪拉古,北至麥底曲那。香地指香曲河流域,在今西藏的南木林縣境內。葉如在拉薩的西北部,包括今日喀則地區和那曲地區的部分地方。下轄十個千戶,分別為東欽、象欽、年噶爾、章村、朗木、帕噶爾、保熱、松岱、香小千戶、西側禁衛軍。
(4)如拉,又稱“藏如拉”,以車之都爾巴那為中心,東至嘉木尼扎,南至泥婆羅朗那,西至拉金雅迷,北至杰瑪拉恩。如拉在今天西藏日喀則地區,也是傳統所稱的后藏地區。如拉下轄十個千戶,分別為芒噶、赤松木、娘若、赤塘、錯俄小千戶、枕巴、拉孜、康薩、崗呈木、南側禁衛軍。
(5)孫波如,以甲雪達巴蔡為中心,東至聶域本那,南至麥底曲那,西至葉夏登保且,北至那雪斯昌。孫波如就在今天西藏東北部的唐古拉山脈以南地區,下轄十一個千戶,分別是則屯、帕屯、桂倉上下、軍堆、軍梅、喀若、喀桑、那秀小千戶、哲堆、哲梅。
(6)吐蕃征服象雄后,在象雄地區也設置了十個千戶。盡管史書中未稱象雄為“如”,但實際上按建制看象雄也算一個“如”。象雄十千戶分為上部象雄五千戶和下部象雄五千戶,其中上部象雄五千戶位于吐蕃同突厥的邊境上,分別是俄局、芒瑪、尼瑪、咱莫、巴噶小千戶。下部象雄五千戶位于吐蕃與孫波邊境上,即古格、久拉、吉藏、雅藏、吉德小千戶。
如此在吐蕃本土設置了六個如,計六十一個千戶。
《賢者喜宴》中千戶為解釋說:“‘告’是指屬民中階層高而從事軍事事務者的名稱。”
因此,有的學者將“告”直接譯成武士。看來“告”是屬于較為富有的平民階層,由他們來組成一個千戶的軍隊。
因為雅隆河谷是吐蕃祖先的發樣之地,其早期的統治地域僅在今山南雅隆河谷一帶,是后來到達日年斯祖孫三代執政時期,將周邊的部落逐步納人其統治而建立了統一的吐蕃王朝,并把王都遷至拉薩,使這一帶成為當時藏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故稱為“衛”。
[3]、《試析藏族傳統區域的劃分法及其含義》_娘毛加;
漢文《西藏志》記載“土人分為三部:曰康、曰衛、曰藏。康者即今察木多一路;衛者,即西藏拉薩一帶;藏者,乃后藏扎什隆布一帶。”衛藏”是衛(dbus)和藏( gtsang)兩個地理區域的合稱,其中“衛”指拉薩河和雅隆藏布江流域地區,藏語的“衛”有中部、中心之意,因為雅隆河谷是吐蕃祖先的發樣之地,其早期的統治地域僅在今山南雅隆河谷一帶,是后來到達日年斯祖孫三代執政時期,將周邊的部落逐步納人其統治而建立了統一的吐蕃王朝,并把王都遷至拉薩,使這一帶成為當時藏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故稱為“衛”。“藏”是指年楚河流域的地區,即今日喀則地區,通常藏人稱日喀則地區的人為“藏巴”(gtsang pa ) 。《白史》中也講“衛藏的衛指地之中央”(意為中心地帶),江河稱藏布(gtsang po ),因而居住在江河流域之部落稱為藏巴(gtsang pa )。一般“藏”指溝頭或者重要之地,如溝頭和溝尾合稱為藏達(gtsang mdv ),神廟之內殿叫藏康(gtsang khang ),供獻給貴客(可能指宗教領袖)的屬民( bal sde)稱藏德(gtsang sde )。上述得知,從江河流域之部落稱藏巴這一義可解釋地名“藏”的來源,也可以從藏族人視衛藏為藏族的腹心地帶、雪域高原之中心的觀念解釋“藏”義。“衛藏”合稱則指拉薩河流域為中心的廣闊地區。
[4]、《關于“吐蕃”、“朵甘”、“烏斯藏”和“西藏”的語源考證》_牙含章;
[5]、《藏族三大傳統地理區域形成過程探討》_石碩;
吐蕃王朝的擴張既然占領了青藏高原東部的遼闊區域,并對這些地區進行了上百年的統治。那么,吐蕃是如何稱呼其東部占領區的?對此,顯然只有在吐蕃時期遺留下來的藏文文獻中方能找到答案。
目前在吐蕃時期遺留下來的敦煌藏文文獻中,我們發現兩個詞同吐蕃對東部區域的稱呼有關,一個是多麥,(又譯“多思麻”),一個是朵甘思。
關于“多麥”,敦煌藏文寫卷P. T.1288中有如下記載:“兔年(武后長安三年,公元703年)夏,贊普駐嶺之沃賈,唐使者甘卿(?)前來致禮。多麥之冬會于悅之金波召開……冬,贊普赴姜地(六詔),并攻陷之。一年。”“猴年(中宗景龍二年,公元708年),多麥之議事會于熱達之娘木布召開,對平民征收大量金稅。”“兔年(玄宗開元三年,公元715年),大論乞力徐于覺地召集多麥之冬會,制定治理多麥之大法令。”“蛇年(玄宗開元五年,公元717年),大論乞力徐于日雅木昔噶爾召集多麥之東會,統計各‘岸’之戶數。”
敦煌藏文寫卷P. T. 1288主要內容是記錄吐蕃朝廷大事,又被稱作“編年史”或“大事紀年”,是吐蕃官方性質的史料記錄。敦煌藏文寫卷P. T. 1288中提及“多麥”一詞共計10處,時間分別從703年至717年。從敦煌藏文寫卷P. T.1288中有關“多麥”的記載,清楚地反映了兩點:一,參與“多麥”大會的吐蕃官員級別甚高,多為吐蕃贊普或大論(即宰相);二,從“多麥”大會的“對平民征收大量金稅”、“制定治理多麥之大法令”、“統計各‘岸’之戶數”等內容看,多麥當為吐蕃新征服地區,應處于吐蕃本部之外。
敦煌藏文獻中還出現了“朵甘思”一詞,主要內容有:“從朵甘思送來的貨物已經有腐爛。”“興建祖拉康,朵甘思之境的頭領們向三寶致敬供奉。”“大衛之地方朵甘思之首領及其全部屬民向祖拉康呈獻供物并發愿。”“朵甘思經院的軌范師王·喜饒達瓦、丹瑪·貢噶貝、南噶·丹江曲等是朵甘思的傳承者。”
“多麥”一詞,從敦煌藏文寫卷P.T. 1288本身的內容尚難以判定其具體所指是什么區域,我們之所以確定它是吐蕃人對東部地區的一個稱呼,主要理由是此詞在吐蕃王朝之后仍被廣泛使用,而其所指正是青藏高原東部地區。
智觀巴·貢卻乎丹巴僥吉于1865年寫成的《安多政教史》,其藏文書名直譯應為“多麥教法史”,之所以被譯為“安多政教史”,正如有學者指出,乃因“安多與多麥是兩個凡乎可以等同的概念,因此譯者遂將此改稱為‘安多政教史”。
同樣,我們認定“朵甘思”是吐蕃人對其東部地區的一個稱呼,亦因該詞在吐蕃以后主要用來指稱西藏以東地區。不過,盡管我們知道“多麥”與“朵甘思”兩個詞語是吐蕃時期吐蕃對東部地區的稱呼,但對二者各自所指具體范圍有何不同,因敦煌藏文文獻的記載過于簡略,僅從吐蕃時代遺留的藏文文獻我們已無法搞清楚。
所幸的是,源自吐蕃時代的這兩個地理概念均被后世所沿用。因此,吐蕃以后的藏文文獻對這兩個地理概念的使用及其語境,為我們認識兩者的區域差別提供了重要幫助。
[6]、《試析藏族傳統區域的劃分法及其含義》_娘毛加;
藏語“卻喀”有兩種意思:一是指發祥地、流行區;另有區、群、部的意思,說藏區劃分為三個“卻喀”,其意為分三大區域:“從阿里貢塘地區到索拉甲沃(今那曲索縣)為衛藏法區,從索拉甲沃到黃河河曲為多堆人區,從黃河河曲以下到漢地白塔寺為多麥馬區。”(9)多康又分多堆和多麥兩部,多堆(mdo stod)指康區,而多麥又稱多欽(mdo then ),指安多地區。據說三個“卻喀”之首加人、馬、法是因為安多一帶是萬里無垠的廣闊草原,安多藏區以出良馬、崇尚馬而聞名,故稱馬區;“康巴”藏區位于橫斷山區的大山大河夾峙之中,康巴漢子以恩怨分明、彪悍神勇等與眾不同的特點出名,故稱人區;衛藏是佛法傳播發揚之地,故稱法區。
[7]、《試論明初對藏族地區的政治與經濟政策》_柳剛;
明對烏斯藏、朵甘地區的經略,首先是洪武二年(渝土蕃詔》稱“昔我帝王之治中國,……推及四夷、莫不安靖。……式我前王之道,用康庶黎”。表明將代替元行使在烏斯藏、朵甘等地的宗主權。接著,明帝“又遣使廣行詔諭……令舉元故官赴京受職”,這些元故官或為蒙古官員或為藏部落頭人.皆為各實力集團的首腦。這些集團需要有強大的中央王朝的支持來擴張勢力或求得一席生存之地,以維護既得利益。明廷亦想藉此維持這種分裂的狀況、以免形成與中央抗禮的大地方勢力。于是明廷對他們“悉授以職”巨互不統屬,“使綏鎮一方”。同時,各地方勢力均有向朝廷納貢的權利與義務、可從朝廷得到大量的經濟補償獷、“彼勢既分,又動于利,不敢為惡”。雙方各得所需,宗主權的交接順利完成。洪武七年,朱元璋認為“彼方地廣人稠,不立重鎮治之,何以宣布恩威?”,勿于是設立了朵甘、烏斯藏二都指揮司,隸于西安行都指揮司,另外還設立了一大批萬戶府、千戶所等以經營西藏地面,名義上將其納入明朝的行政體系,但是這些設施實際上是元故官操縱,中央除照例批準其官職的世襲外,幾乎不插手其具體的管理事務。二者只是通過朝貢與貿易來發生直接的聯系。對明政府來說,其目的無非是“使不為邊患”,。那些機構的設置是控馭的方式和手段,是欲“取法手上而得手中”的策略。因為進行實質性管理的條件遠不成熟。烏斯藏、朵甘地區的衙門與內地的土司在實質上并無二致,僅多了一道宗教的光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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