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研究生休學管理辦法
為規范蘭州大學研究生休學管理,保障研究生學習與科研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蘭州大學制定了《蘭州大學研究生休學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蘭州大學所有研究生,包括攻讀學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休學申請
1.研究生可以自愿申請休學,每次休學時間為一年。
2.研究生申請休學時,應當填寫《蘭州大學研究生休學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休學申請書;
(2)研究生學生證;
(3)學校證明;
(4)推薦信;
(5)個人聯系方式。
3.研究生休學申請應當經過學院、研究生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并報蘭州大學研究生管理部門批準。
三、休學期間管理
1.研究生休學期間,應當遵守相關規定,包括學習、生活、身體健康等方面。
2.研究生休學期間,應當保留學籍,不得中途退學者。
3.研究生休學期間,應當按時返校參加課程學習,完成學業任務。
4.研究生休學期間,應當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體育活動和社會實踐。
四、其他規定
1.研究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當給予必要的支持和幫助,包括生活費用、學習資料等方面。
2.研究生休學期間,應當按時提交相關數據和報表,學校應當對其進行審核和匯總。
3.研究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當對其身體健康狀況進行調查和管理,如出現異常情況,應當通知其及時就醫。
蘭州大學研究生休學管理辦法的制定,旨在規范研究生休學管理,保障研究生學習與科研的順利進行,同時也為研究生提供了更為合理、規范的發展路徑。希望全校研究生都能夠認真遵守相關規定,積極開展科研工作,為實現蘭大的發展夢想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