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珠海休學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珠海休學
為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規范學生休學行為,珠海市政府制定了《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該辦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該辦法中,中小學生的學籍分為正式學籍和臨時學籍。正式學籍由學校建立,學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所在班級、學籍號等信息由學校負責維護。臨時學籍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建立,用于學生休學、退學等特殊情況。
休學學生需要向學校提出申請,經過學校審核后,由學校發給休學證明。休學證明有效期為一年,學生可以在有效期內申請再次休學。
在學籍管理方面,中小學生的學籍信息應當與學生實際就讀學校的信息一致,不得冒名頂替或虛構身份。同時,學生學籍信息應當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學生或第三方。
在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跟蹤管理,確保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同時,學校應當安排學生參加必要的學習、生活、實踐活動,幫助學生恢復健康和學習狀態。
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珠海休學的實施,加強了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規范了學生休學行為,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了保障。家長和監護人應當遵守該辦法,認真履行監護責任,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