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是指學生暫停學習,到外單位或場所接受一定時期的教育或工作,以便調整身心,進行必要的社會適應和再教育的活動。在金華市,高二學生休學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和手續。
首先,學生休學必須向學校提出申請。申請時,學生應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學生本人申請表。
2.學生本人和家長的推薦信。
3.學生本人和家長的證明材料。
其次,學校將對學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成功后,學校將向學生頒發休學證明。
休學證明是學生休學的重要文件,學生可以在休學期間使用。休學證明應包括以下內容:
1.證明學生確為需要休學。
2.證明學生休學期間的學習、工作和生活安排。
3.證明學生將在休學結束后繼續返校學習。
最后,學生在休學期間需要遵守學校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