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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閱讀悅讀 整理
刺史,又稱刺使,職官。
刺:刺探,偵探。檢核問事。
(一)刺史就是監(jiān)察官
秦始皇在統(tǒng)一六國以后,建立了一套地方監(jiān)察制度——監(jiān)御史制度。在地方上,“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jiān)。”大致相當于行政、司法和監(jiān)察,相互制約。
監(jiān)還可稱為“監(jiān)公”,或稱為監(jiān)御史、監(jiān)郡御史、郡監(jiān)等。監(jiān)御史的地位可以和郡守、郡尉并稱,其主要職責是“掌監(jiān)郡”,即負責監(jiān)察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務。
漢高祖劉邦時期,監(jiān)御史制度曾經一度被取消。
究其原因,至少有以下幾點:
(1)在經濟方面,經過秦朝的殘暴統(tǒng)治,再加上長期的戰(zhàn)爭,漢初經濟凋敝。當時的經濟狀況,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是“漢興,接秦之弊,諸侯并起,民失作業(yè),而大饑謹。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亡蓋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恢復經濟是政府的當務之急,應該調動地方的積極性,加強地方的自主權,因此沒有設置監(jiān)御史。
(2)在政治方面,漢政府和異姓諸侯王之間矛盾尖銳,和匈奴沖突嚴重,平城白登山之圍幾乎使數十萬漢軍全軍覆沒,漢政府致力于解決地方割據勢力和匈奴問題,無暇顧及地方監(jiān)察問題。
(3)在情感方面,劉邦曾經和功臣同甘共苦創(chuàng)業(yè),在感情上是很深的。不派人監(jiān)察地方,既是對地方官員的信任,也是為了顯示“(吾)與天下豪士賢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輯之……吾與天下賢士功臣,可謂亡負矣”的誠意。
但漢高帝不設置監(jiān)御史,使得地方監(jiān)察制度成為空白,對郡國的過分放縱,不事監(jiān)察,終使諸侯坐大,給他的繼承者們留下了一個頑癥。
沒有監(jiān)督,官員們?yōu)樗麨椋P鍵是御史們也同流合污,漢朝中央政府政令不暢,百姓日子越來越不好過。所以文帝時候,漢中央發(fā)現(xiàn)了這一現(xiàn)象,于是在監(jiān)御史制度之外設置了一套新的地方監(jiān)察制度——丞相史出刺制度,和監(jiān)御史制度并行。命丞相另派人員出刺各地,不常置。有點像現(xiàn)在的中紀委巡視制度。
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廢諸郡監(jiān)察御史,始常設刺史。
刺史巡行郡縣,分全國為十三部(州),各部置刺史一人,后通稱刺史。主要是維護皇權,整頓貪腐,澄清吏治。
刺史的職權,有明確的規(guī)定,即“奉詔六條察州”,那六條是:
(1)“強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強凌弱,以眾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對其橫行鄉(xiāng)里。
(2)“二千石不奉詔,遵舊典,倍公問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奸。”即打擊地方高級官員的以權謀私的不法行為。
(3)“二千石不恤疑獄,風歷殺人,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擾苛暴剝戮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實訛言。”即打擊地方高級官員執(zhí)法不公平。
(4)“二千石選署不平,阿附所愛,敝賢寵玩”,即打擊地方高級官員在察舉士人時偏向親己。
(5)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任所監(jiān)”,打擊地方高級官員子弟不法。
(6)“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政令”,打擊地方高級官員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結。
然而,這個時候刺史級別很低,俸祿也很低,只有六百石。
(二)刺史由監(jiān)察官轉變?yōu)榈胤杰娬L官
西漢中后期,雖然刺史的主要職權還是監(jiān)察,但是在執(zhí)行公務時,刺史作出了一些超出監(jiān)察之外的事情。比如:
(1)鎮(zhèn)壓諸侯的謀反,昭帝時期,“齊孝王孫劉澤謀反,欲殺青州刺史雋不疑。發(fā)覺,皆伏誅。遷不疑為京兆尹,賜錢百萬。”
(2)鎮(zhèn)壓民眾的反抗。宣帝時期,冀州刺史張敞“既到部,而廣川王國群輩不道,賊連發(fā),不得。敞以耳目發(fā)起賊名區(qū)處,謀誅渠帥。”孫寶做益州刺史時,“親入山谷,諭告群盜,本非造意,渠率皆得悔過自出,遣歸田里。”
(3)安置流民。在流民眾多的情況下,平當曾經奏請漢中央讓流民到幽州,讓“刺史二十石勞徠有意者。”
(4)處理少數民族事務。王尊做益州刺史時,“懷來徼外,蠻夷歸附其威信。”
(5)參與中央決策。有的時候,皇帝會和刺史商議國事,如京房曾經向皇帝奏報新的對官吏考核的方法,皇帝“召見諸刺史,令房曉以課事,刺史復以為不可。”
刺史的職權發(fā)生變化,插手干預地方的軍政事務。
孝成帝時期刺史改稱州牧,職權進一步擴大,由監(jiān)察官變?yōu)榈胤杰娛滦姓L官。
州牧有權率軍進攻少數民族。天鳳三年五月,王莽“遣并州牧宋宏、游擊都尉任萌等將兵擊匈奴。”天鳳五年正月,王莽“遣大司馬護軍郭興、庸部牧李曄擊蠻夷若豆等。”
州牧有權率軍鎮(zhèn)壓國內的武裝暴動。始建國四年春二月,王邯弟起兵,“州郡擊之。”地皇二年,綠林軍興起,“荊州牧某發(fā)奔命二萬人攻之。”商人王岑在起兵后,“殺王莽庸部牧。”劉秀在起兵后,曾派吳漢斬殺幽州牧苗曾,“發(fā)其眾”。成丹、王常等率軍“與荊州牧戰(zhàn)于上唐”。和岑彭等作戰(zhàn)時,“揚州牧李圣、司命孔仁兵敗山東、圣格死,仁將其眾降。在隴西“成紀隗崔兄弟劫大尹李育,以兄子隗囂為大將軍,攻殺雍州牧陳慶。”
(三)漢代以后的刺史設置
唐改良改郡為州,以太守為刺史。玄宗又改州為郡,以刺史為太守。肅宗再復舊制。隋、唐州郡相同;刺史太守亦同。
宋以朝臣出知州(或府)事,所任即隋、唐刺史之職。歐陽修撰《豐樂亭記》,自稱刺史;撰《醉翁亭記》,又自稱太守,蓋刺史與太守早無區(qū)別。宋官制另有刺史,作為虛銜,任者并不赴任。
元以后刺史之名廢。
清人用作知州的別稱。
(四)五首關于刺史的詩詞
《聽彈琴》
(唐)劉長卿
泠泠七弦上,
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
今人多不彈。
注:劉長卿曾任隨州刺史。
《與李十一夜飲》
(唐)元稹
寒夜燈前賴酒壺,與君相對興猶孤。
忠州刺史應閑臥,江水猿聲睡得無。
《虞美人》
(宋)舒亶
重簾小閣香云暖。黛拂梳妝淺。玉簫一曲杜韋娘。誰是蘇州刺史、斷人腸。醉歸旋撥紅爐火。卻倚屏山坐。銀缸明滅月橫斜。還是畫樓角送、小梅花。
《臨江仙》
(宋)王炎
試問休官林下去,何人得似高年。
壺中不記歲時遷。
吹簫新有伴,餐玉共求仙。
有客尊前曾得見,月眉云鬢娟娟。
斷腸刺史獨無眠。
誰能聞一曲,偷向笛中傳。
《荔子絕句》
(宋)陸游
驛騎星馳亦快哉!筠籠露濕手親開。
不應相與無平素,曾忝戎州刺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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