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關部門在防沉迷方面的相關舉措可謂“大手筆”。國家新聞出版署要求網絡游戲企業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中小學生提供1小時網絡游戲服務,該政策余熱還沒有過去,進一步加強防沉迷的新通知就已經下發。這樣的“大手筆”背后顯然有著大考慮。
其一,隨著網游市場的不斷發展,企業逐漸摸索出一套更成熟的氪金運營模式,未成年人缺乏自制力,除了影響學業外,還產生了諸如小學生氪金氪掉多年家庭積蓄等極端個例。其二,“雙減”落地,期待將未成年人從輔導班中解放出來,空出來的時間倘若被游戲占據,無疑不符合“雙減”初衷。其三,當未成年人沉迷網游成為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時,治理就必定不能是孤立的,需要政策配套。因此,治理使出連招,效果才會更好。
從近些年規制措施的演進來看,經歷了未成年人網游管理從控制時長到限制時間、主體職責由原則性觀念向操作性方法轉變的過程。2019年,國家新聞出版署印發《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提出的要求包括:實行所有用戶實名注冊;不得在每日22時至次日8時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未成年人游戲時間法定節假日每日累計不得超過3小時,其他時間每日累計不得超過1.5小時。另外,還提出規范未成年人付費服務的三大要求。
2020年,《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通過,納入前述要求,以法定的方式規定了未成年人網游時長。2021年,國家新聞出版署再次嚴控游戲時間,隨之教育部等6部門跟進相關配套。
此次六部門《通知》很明確,就是要重點解決家校如何協同、社會怎么幫忙的問題。《通知》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對經申請帶入校園的手機等終端產品進行統一管理,嚴禁帶入課堂。學校教職員工發現學生進入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時,應當及時予以制止、教育。由此,管理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的責任被明確了——管理方向由教育部門指導,學校要確保手機不能進入課堂。而在家庭方面,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家校溝通,做好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詳細具體寫明了“有意識地讓孩子多從事一些家務勞動、戶外活動、體育鍛煉”“學校和家長發現學生有沉迷網絡游戲、過度消費等苗頭跡象,要相互告知,共同進行教育和引導”等指引。此外,各地出版管理、網信、通信管理、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網絡游戲企業的事中事后監管。
至此,結合國家新聞出版署的要求,一個權責明晰的管理鏈條形成了。事前預防由企業通過技術手段和學校通過管理手段進行,事中事后監管由各主管部門依職權進行。
對未成年人沉迷網游進行規制的力度足見有關部門營造良好成長氛圍的決心,從整個教育環境看,防沉迷是與其他有關政策相配合相銜接的。例如,在“雙減”層面,防沉迷新規力圖將青少年的課余時間引導至體育藝術、戶外運動和勞動活動上;又如,在《家庭教育促進法》層面,防沉迷新規是檢驗該法落地的標尺,監護人是否有盡到“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職責,家庭教育指導機構是否在現實生活中得到確立并投入運行,這都值得觀察。隨著防沉迷組合拳的推出,“網游乃萬惡之源”的討論也得以暫停,家長很難推卸責任,必須重新思考自身的家庭教育是否做到位。
總而言之,此次6部門《通知》思路可以總結為:防沉迷,國家是認真的,家長和學校也應該認真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