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障礙是以情感低落為主要臨床表現的一組疾病的總稱,由多種原因引起的以顯著和持久的抑郁癥狀群為主要臨床特征的一類心境障礙,核心癥狀是與處境不相稱的心境低落和興趣喪失。
抑郁障礙的病因及發病機制復雜,目前尚未完全闡明,其可能是生物因素、心理因素及社會環境因素等共同作用的結果。如遺傳、心理社會因素、神經生化、神經內分泌、神經影像學、神經電生理等,其中遺傳因素是抑郁障礙發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抑郁障礙患者的一級親屬罹患抑郁障礙的風險大約是一般人群的2至10倍;生活中的應激事件如親人喪失、婚姻關系不良、失業、嚴重軀體疾病等是抑郁障礙發生的危險因素,均能導致抑郁障礙的發生。
抑郁障礙的確診需要依靠專業的評估結合相關檢查。為明確抑郁障礙的診斷,必須對存在抑郁癥狀的患者進行全面的心理、社會和心理學評估,了解患者是否存在其他精神癥狀和軀體問題,最終明確診斷并制定合理的治療方案。對疑似抑郁障礙的患者,還有注意輔助檢查及實驗室檢查。檢查項目包括常規檢查及內分泌檢查(甲狀腺功能等)、感染性疾病篩查如乙肝、丙肝、梅毒等。
在診斷標準ICD-10中,抑郁障礙的診斷標準包括3條核心癥狀:心境低落、興趣和愉快感喪失、導致勞累增加和活動減少的精力降低;7條附件癥狀:注意力降低、自我評價和自信降低、自罪觀念和無價值感、認為前途暗淡悲觀、自傷或自殺的觀念或行為、睡眠障礙、食欲下降。
輕度抑郁:至少2條核心癥狀+至少2條附加癥狀,且日常工作和社交活動有一定困難,社會功能受輕度影響。
中度抑郁:至少2條核心癥狀+至少3條(最好4條)附加癥狀,且工作和社交或生活存在相當困難。
重度抑郁:3條核心癥狀都存在+至少4條附加癥狀,且社會、工作、社會功能嚴重受損。
一半以上的抑郁障礙患者在疾病發生后2年內會發生復發。為改善抑郁障礙患者的預后,降低復燃和復發,現提倡全病程治療,包括急性期(8-12周)、鞏固期(4-9個月)、維持期(一般認為至少2-3年)的治療。治療方式包括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物理治療等。
每個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責任人,歡迎參與心理健康問卷調查,填報發送后將有初步的分析,最終確診請以專業的評估結合相關檢查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