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處理孩子的要求,就是在毀孩子
在孩子教育的問題上,我們需要新思維、新方法
在家庭教育中,作為家長的父母雙方充當的是教育的角色,二者具有同樣的責任和義務。
但并不是每對父母都能很好地承擔起作為家長的責任。父母雙方只要有一方不能很好地履行家長的教育責任和義務,那么,他們對孩子的教育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不理想的和不樂觀的,甚至雙方背道而馳,龐愛無方反而毀了孩子。
舉例:一個初中生纏著母親要買手機。
結果母親要孩子和他父親商量。言下之意:只要他父親同意就買。
表面上看這沒有什么問題,但實質上卻無疑把孩子的父親置于一種兩難的境地。
父親同意,買了手機后如果學習成績下來了,母親就會責備父親讓孩子買手機,雙方因此發生矛盾。父親不同意買手機,那么,孩子自然會認為母親同意買而父親不同意,進而產生對父親的不滿情緒。這可能導致今后他們父子之間的溝通出現障礙,不利于父親日后對孩子的管教。
如果母親本身還相信孩子“買手機后成績下滑,你們可以收回手機”之類的承諾,并為孩子買手機,理由借口也很多,諸如“反正盡早要買,早買晚買都要買”、“其實孩子也不會沉迷手機”、“老師布置作業方便”之類。那么,這位母親不恰當的態度將更加助長孩子要買手機的決心,如果父親不同意,那么,父子之間的矛盾就會更加嚴重,對立關系就會更加尖銳。父親可能因此而完全喪失對孩子的管教權威。
因此,父母雙方在對待同一件事上的態度不一致,必然導致孩子倒向有利于自己的一方,并讓另一方陷入左右為難的境地。
畢竟孩子還未成年,自制能力還有待提升,而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大多數剛好處于叛逆期,孩子一旦拿到手機往往就把“用于學習”的承諾就給忘得干干凈凈了,而父母如果忍無可忍,再要想收回手機就變成了不應該,必然激化親子矛盾,對家庭教育十分不利。
因此,表面上看這位母親是尊重孩子和孩子的父親,而實質上卻是在推卸責任,或用曖昧的態度支持孩子的不合理要求。這種做法極不利于建立正確的親子關系,是極不明智的。
正確的做法是,這位母親應當直接了當地堅決打消孩子買手機的想法,并與孩子的父親保持一致的態度,而不是用曖昧的態度,把皮球踢給對方,更不能為了討好孩子而幫助孩子求情,把本來很簡單的問題搞得復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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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給孩子方向,就要先自己看清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