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家長和孩子共同成長(家庭教育促進法具體內容)
中國青年網北京6月16日電(記者 李華錫)今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法律第十七條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尊重其參與相關家庭事務和發表意見的權利,合理運用以下方式方法:(八)相互促進,父母與子女共同成長。
家庭教育親子溝通是每一個父母必修課,因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親子溝通順暢的,那整個家庭氛圍都會非常和諧,更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成長,左養右學教育賴頌強老師在講NLP親子溝通,高效能親子溝通,GROW溝通模式,手把手教父母如何做好家庭教育親子溝通,父母你要學習嗎?
父母在與子女共同成長的過程中,存在哪些誤區?《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后,父母如何做到相互促進,與子女共同成長?中國青年網記者專訪了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兒童研究》雜志主編、中國家庭教育學會常務理事劉秀英。
父母錯誤的角色認知有悖于家庭教育規律
劉秀英認為,《家庭教育促進法》強調“相互促進,父母與子女共同成長”不僅對家庭教育具有建設性意義,并且有很強的問題針對性,直指父母對于自己在家庭教育中角色的錯誤認知。
她在多年從事家庭教育研究中發現,在許多人的觀念中,家庭教育就是父母實施對子女的教育,父母是教育者,任務是對子女提出要求,培養子女成人成才;父母是不需要學習、以自己已有的知識、經驗儲備就可以勝任的角色。
“這種認知有悖于家庭教育規律。”劉秀英說,從父母作為教育者的角色講,父母不成長子女不可能成長得好。從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模仿是他們學習的一種重要方式。父母是子女生活中的重要他人,是子女尤其是低齡子女主要的模仿對象。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對子女產生著重要影響。
她認為,從父母的角度出發,身教是家庭教育的重要方法。心理學家班杜拉的研究發現,對于未成年的子女來說,父母做什么比說什么更重要,勸說往往只能影響他們的口頭行為,而行為示范對他們的外部行為有非常顯著的影響。“父母自身素質是影響子女成長的重要因素,要扮演好父母這一角色要求父母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
父母錯誤的角色認知有悖于家庭教育的本義
劉秀英說,父親和母親是獨立的個體,他們的價值并非只體現在服務于子女的成長上,父母角色只是其人生中眾多角色之一。教育功能是家庭諸多功能之一,教育功能的發揮必須從屬于讓家庭成員能夠更好地“共同生活”的指向,不能阻礙其他家庭功能的發揮,亦不能置其他家庭成員的利益于不顧。
養育子女并不是父母對子女單向辛苦付出,也不是像傳統觀念認為的那樣收獲的只是子女對進入晚年的父母的贍養。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父母收獲著子女成長帶來的喜悅,收獲著自身的成長,這樣的育兒理念與實踐更有價值,更符合家庭教育的本義。
“不可否認的是,要把這種認知內化為父母對自己的要求,運用在教育子女上,對于父母來說是一個挑戰。”劉秀英說,親子關系不是完全對等的人際關系。未成年人的父母不論在生理、心理發展水平還是經濟地位上都要強于子女。
從成長需求看,未成年人的成長不僅是社會發展的需求,也是個體成長的自然規律,有著必然性;父母學習、成長往往不再是社會的硬性要求,具有很大的可選擇性。這也恰恰印證了倡導父母與子女共同成長的必要性。
《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后,父母如何做到相互促進,與子女共同成長?
劉秀英建議,與子女共同成長,父母可以從三個方面做起。
一是提升作為社會成員、國家公民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包括心理素質、道德品質、文化素養等。父母要謹記子女時刻在看著自己,期望子女成為什么樣的人,自己先要成為那樣的人。
父母可以對照《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中的相關要求,培養以愛國奉獻、明禮遵規、勤勞善良、寬厚正直、自強自律為主要內容的個人品德,于社會做一個好公民,于工作做一個好建設者,于家庭做一個好成員,為家庭教育的成功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是提升教育素質即家庭教育能力,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覺學習家庭教育知識。這種學習應當是不間斷的、發展的,貫穿子女的成長過程。
父母是在生下子女后成為父母的。隨著子女年齡的增長,父母的父母齡也在增長,不同年齡階段的子女有不同的生理、心理特點,成長任務與問題也不同,因之教育方法需要隨著子女的成長調整。如果用教育5 歲子女的方法教育12歲的子女,“逆反”的發生就是一種必然。這就需要父母不間斷地學習、成長。
三是注重與子女彼此間的互動與生活的交疊,讓父母與子女互相成就,共促成長。父母要把自己的成長展示給子女看,讓他們不僅從父母教育素質的提升中獲益,也從父母自身素質提升中獲得成長。
最近在做什么項目、準備參加什么考試、年終單位考核自己獲評了優秀、抗疫中自己主動申報做志愿者等,都可以與孩子分享。父母也可以與子女共同學習,共讀一本好書、一起觀賞一部好電影,之后交流感受。父母要保持開放的心態向子女學習,學會傾聽子女,學會向子女求助,借由子女與當今世界發展的腳步更契合。
面對生活中的一些困擾,例如手機等電子產品的過度使用問題,父母可以與子女一起商討、訂立使用規則,達成共識后全家人共同遵守、互相監督,父母與子女一起養成使用手機的好習慣。
“父母與子女處于人生的不同階段,但是父母作為家庭教育主體責任承擔者這一角色,成長就成為對父母和子女的共同要求,也是家庭教育科學實施的必然結果。”劉秀英認為,從某種意義上說,子女來到這個世界上,使父母有機會蹲下身子與其一起重新審視這個自己已經習以為常的世界,修正一些固化的認知,發現平凡與日常的美好;為了給子女做榜樣,不斷完善自身;為了不貽誤子女發展,努力學習成為合格的引導者,在這個過程中,達成父母與子女的共同成長。